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司新闻     |      2023-12-17 16:23:38    |      小编

  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2018】4号、岳发改【2023】54号,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南岳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二是智能停车场,三是项目周边区域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000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自筹,已落实。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岳衡山景区智能停车场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3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8944.7㎡,其中公共停车场用地23318.7㎡,全域旅游服务中心用地2562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南岳衡山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及建设区域内道路、安全保卫、电气、给排水、园林绿化、景观照明、配套设施等,占地约38.44 亩;二是智能停车场,占地35 亩,主要建设为生态智能停车场及其配套的垃圾站、公共厕所;三是项目周边区域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改造。

  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包括游客服务大厅,景区景点展示,游客配套服务商业,城市管理及智慧旅游综合指挥,智算中心及基本服务配套的综合管理、会议、食堂、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7521.57㎡,其中地上14474.95 ㎡,地下3046.62㎡;建筑高度23.20m;建筑层数地上二层至三层,地下一层。

  1.4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括项目三通一平(临水、临电、临时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施工)、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附件

  (一)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工程内容内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且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二)施工部分:按经审核批复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相关专业全过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工作)等。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1)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线)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3)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不得有在建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309: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主管部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322国道南100米 建设单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